2008年5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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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
离婚案上诉期内彩票中奖怎么分
尹庆雷

  在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,夫妻一方又获得的财产该如何处理?
  5月6日,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。
  由于感情不合,麻一(化名)与黄小(化名)已分居多年。后麻一诉诸法院,要求离婚。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。就在上诉期限内,麻一买彩票中奖得15万元。黄小得知后,以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,要求平均分割。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该财产是否该平均分割。
  法院认为,麻一与黄小虽长期分居,停止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履行,但夫妻关系并不能因为双方分居而消失,且原、被告离婚诉讼判决并未生效,二者的婚姻关系是存续的,应当认定该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鉴于公平原则,考虑到财产来源来自麻一,且夫妻关系比较复杂,故在分割奖金时,麻一应多得。据此,法院依法判决麻一分割奖金9万元,黄小分得6万元。